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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申请书


申 请  人:罗艳平,博罗县石湾镇平正法律咨询服务部

通信地址: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博罗新城飞龙路门牌464、466、468

联系电话:18666895151

申请事项:为犯罪嫌疑人谢**申请取保候审。

申请理由:犯罪嫌疑人谢**因涉嫌盗窃罪一案,于**年**月**日由贵局刑事拘留,并于**年**月**日经**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,现羁押于**看守所。受犯罪嫌疑人谢**妻子王**委托,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景华律师担任谢**涉嫌盗窃罪案的律师。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了解案情,陈景华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,理由如下:

谢**无罪。

谢**没有盗窃吴**的钱包。

**年**月**日,谢**接客户向先生到**地点时已大约上午**点。谢**停车后,现下车,向先生跟着下车,谢**没有锁车。到了吴**办公室门口(只有一只脚踏进办公室)。

犯罪嫌疑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,保证人是王**,系嫌疑人谢**的妻子,身份证号码:******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51条、第96条之规定,特为其提出申请,请予批准。

    此致

**市公安局

申请人: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   月  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