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案例展示 >李**交通事故案民事起诉状 李**交通事故案民事起诉状

案情:李**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个九级、三个十级伤残,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对方全责,李**无需承担事故责任。李**未婚,属农村户口。  


民事起诉状


原告:李**………….

被告一:王**………….

被告二:艾**…………。

被告三:**保险公司,…………。


诉讼请求:

一、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474068.54元(大写:肆拾柒万肆仟零陆拾捌元伍角肆分)。(附赔偿项目及计算表)。

二、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。

 

事实与理由:

*年*月*日,被告一驾驶**号小车与原告发生碰撞,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。本次事故经**警察大队认定并做出**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: 被告一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,原告不负事故责任。

事故发生后,原告分别在**医院、**医院、**医院经四次住院治疗227天。并由**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:原告的伤残程度构成三个九级伤残和三个十级伤残。本案被告一**号小车驾驶员,被告二**号小车登记车主,涉案车辆**号小车向被告三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。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。因此以上三被告应对原告的诉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特诉之贵院,希判如所请。


此致

**人民法院